(一)若要请求返还彩礼,先确定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直接主张;若涉及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条件。
(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却共同生活的情况,收集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彩礼数额、使用及回礼等方面的证据,以争取合理的返还比例。
(三)已结婚并共同生活的,若想主张返还彩礼,需找出特殊情形并收集充分证据。
(四)处理彩礼返还纠纷时,要如实提供具体事实和证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