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准备
除了起诉状、证明亲子关系材料、原告身份证明、被告身份信息和费用支出及被告收入证据外,若有其他能证明被告应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况证据,也一并准备,如被告长期患病的诊断证明。
(二)手续办理
在向法院递交资料前,确认资料完整无遗漏。立案后,若被告下落不明,可协助法院通过多种方式送达传票。庭审时,注意表达清晰有条理,尊重法庭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