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据收集
准备户口本、公安机关或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明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确保继承人身份合法。
(二)房屋权属证据收集
提供农村房屋的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若没有产权证书,可准备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以此证实房屋归被继承人所有。
(三)遗嘱证据收集
若存在遗嘱,提供遗嘱原件,如自书、代书、公证遗嘱等,保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四)死亡证明收集
准备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的销户证明等,证明被继承人已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所提到的各类证据符合此条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可用于农村房屋继承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