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属预期利益损失,违约金是违约支付金钱。违约金与可得利益损失关系密切,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增加,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减少。承担违约金后一般不能再主张可得利益赔偿,但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可得利益损失,可就差额继续主张。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旨在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和对守约方损失补偿。当约定违约金低于包含可得利益损失在内的实际损失时,为了充分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法律允许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而当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为避免违约方承担不合理的高额责任,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通常情况下,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就视为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和对损失的补偿,守约方不能再主张可得利益赔偿。然而,如果违约金未能完全覆盖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索赔。如果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违约金与可得利益损失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