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补偿情形。若自身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二)收集证据。积极收集承担较多家务的证据,如家务劳动记录、支付家庭费用凭证等;收集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三)协商与诉讼。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经济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提出经济补偿或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