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应先就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进行友好协商,明确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
(二)若协商不成需通过法院判决,要提前准备好子女实际需要的相关证据,如生活开销账单、教育费用票据、医疗费用清单等,同时提供父母双方收入情况等证明负担能力的材料。
(三)对于教育费,要确保是合理的正规教育支出,避免主张私立学校高额择校费等不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