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争夺女儿财产,若财产登记在女儿名下通常属女儿个人财产,夫妻无权争夺;若夫妻以女儿名义购置且有证据证明实际为夫妻出资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财产登记在女儿名下,一般认定为女儿个人财产,因为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的责任,非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若能证明夫妻以女儿名义购置财产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要通过合法途径认定。当出现此类财产纠纷,先协商是较为妥善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女儿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寻求法院判决,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公正裁决。如果您在财产归属等法律事务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我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