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发现法定过错行为且无过错方未提赔偿请求,或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时,可向符合条件的无过错方释明其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符合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实际诉讼中,无过错方可能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未主张该权利。所以法院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发现法定过错行为且无过错方未提赔偿请求时释明,能让无过错方知晓自身权利。在调解程序中适时释明,也有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其在充分了解权利的情况下进行调解或诉讼。若遇到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不知自身是否符合离婚损害赔偿条件等,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