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导致抵押合同可能无效的情况,要先确认是否存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若没有则可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二)在进行抵押时,要确认抵押主体是否适格,避免与学校、幼儿园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以其公益设施进行抵押。
(三)对抵押物合法性进行审查,不使用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法律规定可抵押的除外)等不得抵押的财产订立抵押合同。
(四)防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不参与债务人和债权人恶意串通以抵押方式转移财产的行为。
(五)确保抵押合同内容符合公序良俗,不订立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