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方式:可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材料给法院,提前向法院确认接收材料的具体部门和人员。
(二)提交时间: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材料,若超过举证期限,需有正当理由,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三)材料清单:提交材料时制作清单,注明材料名称、份数及页数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