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一年半后,在财产分割方面,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有权起诉再次分割财产。这是因为此类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法律赋予受损害方维权途径。
(2)若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当事人发现后可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因为在非真实意思表示下达成的协议,不应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3)对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若出现抚养方不利于子女成长、子女生活教育费用增加等正当理由,可起诉变更抚养权或调整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4)然而,若只是对离婚本身反悔,通常不能起诉,离婚登记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提醒: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意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