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
1.补办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补办结婚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申请离婚登记:双方携带补办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
1.补办证件:先补办身份证和结婚证。
2.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根据情况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