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各款项性质和作用。在签订合同时,要清楚履约保证金是为担保合同履行,违约金是预先约定的违约支付金额,赔偿金是弥补实际损失的费用,根据合同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
(二)合理约定金额。对于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的数额,要结合合同标的、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考量,避免过高或过低。
(三)处理违约情况。发生违约时,先确定履约保证金能否冲抵违约金或赔偿金,若不足,及时要求违约方补足赔偿金。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请求增加到实际损失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