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治安案件方面,当事人应明白不签字不影响处理决定生效,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
(二)在刑事案件方面,当事人要清楚侦查终结移送后续程序无需自己签字确认结案,当收到处理结果告知时,若不签字,派出所会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此条规定为派出所采用留置送达等方式提供了法律支持,即便当事人不签字也不影响文书送达和案件正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