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纠纷法院不受理时,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因材料不全则补充材料重诉,认为有误可十日内上诉,也可向监察部门或上级法院反映。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受理。当合同纠纷法院不受理,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能明确不受理原因。若因材料不全,补充后重新起诉可使案件继续进入司法程序。若认为不予受理错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上一级法院审查后若原裁定有误,会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受理。向法院监察部门或上级法院反映情况,是通过监督程序保障案件得到依法处理。这些都是当事人维护自身诉权的合法途径。若遇到合同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拿不准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