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事故委托诉讼,当事人应先明确诉讼费承担的基本原则是败诉方承担,在提起诉讼前预估自身胜诉可能,做好费用承担准备。
(二)若想协商诉讼费承担,在诉讼过程中可积极与对方沟通,尝试达成调解协议,自行确定诉讼费分担。
(三)若因某些原因需撤诉,要知晓自己将承担诉讼费且减半收取,谨慎决定是否撤诉。
(四)在共同诉讼里,要了解法院会依据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确定费用分担,提前收集相关利害关系证据。
(五)胜诉方若自愿承担诉讼费,可向法院表达意愿。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