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事故认定有异议,要在认定书送达起三日内及时申请复核,避免错过时间。
(二)申请复核时,要详细说明认为原事故认定存在问题的地方,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程序违法等情况。
(三)准备好支持自己观点的相关证据,以便上一级交管部门更好地审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