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转让时,股东变更公司债务仍由公司承担;公司合并,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公司分立,一般分立后公司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转让方与受让方可约定债务承担,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转让方隐瞒债务,受让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债务承担有明确规则。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主体,所以债务仍由公司承担。公司合并后,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合并后的公司自然要承继原各方的债务。公司分立时,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分立后的公司通常要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有书面协议另有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这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该约定不能对抗他们。若转让方隐瞒债务,就违反了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有权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您在公司转让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