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主犯,要查看是否存在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若有则可认定为首要分子主犯;对于其他共同犯罪,看是否在犯罪中起到策划、指挥作用,或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且对犯罪结果影响重大。
(二)认定从犯,需判断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但作用较小,或者是否为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却未直接实施构成要件行为。
(三)综合多方面因素认定时,要全面考量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高低、参与犯罪的程度深浅以及行为对危害结果的作用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