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同居时拿走财物是否构成盗窃,要考量财物归属、拿走方式和主观目的。若财物属对方个人财产,未经同意秘密拿走且有非法占有目的,数额达标就构成盗窃。
(二)若财物是双方共有财产,一方拿走用于共同生活或有合理理由,通常不算盗窃。
(三)若因经济纠纷等合理原因拿走财物,也不宜认定为盗窃。
(四)发生此类情况,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报警,由司法机关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