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程序解决。整个过程需严格按规定步骤进行。
1.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的基础。
2.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后进入三十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持规定材料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
建议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保持理性,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在冷静期内充分思考,避免冲动决定。办理过程中准备好所有必要材料,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