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拘留时间计算规则,明确是从被限制人身自由次日起算,避免错误认知拘留期限。
(二)若被拘留,及时与家属沟通,让家属知晓拘留开始时间以便计算期限。
(三)若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要清楚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四)家属可以在适当时间联系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和是否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