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未到庭,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说明该正当理由,如突发重病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像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当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要明确说明申请回避的具体人员及合理理由,比如该人员与对方存在亲属关系影响公正审判。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等情况,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新证人情况、新证据线索等。
(四)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自然灾害的新闻报道等,向法院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