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尝试协商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约定处理;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若房屋是婚前一方建造,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建造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若婚后夫妻共同建造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按上述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处理。
(四)若一方婚前建造,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建房债务,得到房产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五)对于宅基地上房屋,涉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虽可能无法取得所有权,但可争取相应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