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取保后接到检察院传唤通知,要牢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规划好路线,确保能及时到案。
(二)做好充分准备,梳理与案件相关的情况,以便清晰准确地回答检察院的讯问。
(三)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在整个过程中不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避免因违反规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