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协商一致,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避免时间拖延对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母亲有严重疾病、不良生活习惯等证据,证明孩子随自己生活更有利。
(三)已满两周岁子女,要全方位收集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优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照片、孩子平时与自己亲密相处的视频等。
(四)子女已满八周岁,要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同时可让孩子出具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