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要提前整理好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清晰的事实和理由,准备充分且有效的相关证据,在陈述时条理清晰地说明证明内容。
(二)被申请人答辩前应全面研究申请人的请求,针对性地阐述意见,如有证据反驳需提前收集和整理。
(三)质证环节双方要仔细审查对方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方面准确发表意见。
(四)辩论阶段紧扣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准确引用法律依据,清晰阐述观点。
(五)最后陈述简洁有力地重申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