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拿到判决书,在适用简易程序时,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所需材料,推动案件快速审理。
(二)适用普通程序时,若法院需延长审限,要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进展。
(三)涉及复杂问题时,提前整理好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问题导致审理时间延长。
(四)若被告下落不明可能公告送达,要保持与法院的联系,以便及时知晓送达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