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检察院传唤获取的证据认定需综合考量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力。
法律解析:
在认定检察院传唤获取的证据时,需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首先是合法性,如果证据收集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像传唤手续不完备、询问过程存在违法逼供或诱供等情况,这样不合法取得的证据可能会被排除。其次是真实性,要核查证据内容是否真实客观,有无伪造、篡改等情况,还可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印证。关联性也很重要,只有与案件有实质关联、能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据,才具有证明价值。最后,要依据证据规则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不同类型证据证明力有差异,多份证据需综合审查,形成完整证据链的证据证明力更强。若在证据认定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