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一方
应尽快委托律师,律师能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查看公安机关提交的卷宗,为嫌疑人讲解法律知识,制定辩护策略。当发现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律师可代嫌疑人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二)被害人一方
主动与检察院联系,掌握案件进度。聘请诉讼代理人,由其在审查起诉环节提供法律帮助。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索要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赔偿。审查期间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和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