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区分财产性质,明确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才进行分割。
(二)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秉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都有平等处理权。
(三)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抚养子女较多或另一方存在过错,在分割时适当倾斜。
(四)双方先尝试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能达成一致的按协议处理;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五)涉及农村土地权益,若婚后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女方离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居住地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