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财产方面,夫妻应明确共同财产范围,日常留意收集工资、奖金等收入凭证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相关资料,以便在必要时清晰界定共同财产。
(二)对于债务,夫妻双方在对外举债时尽量共同签名,若一方单独负债,事后及时沟通并让另一方进行追认。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负债,要保留好消费用途的证据。
(三)当面临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问题时,双方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