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变更孩子监护人,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患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虐待子女的视频或证人证言、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材料等,以证明对方存在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情形。
(二)准备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为变更监护人,并阐述事实和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积极参与法院的审理过程,配合法院调查,在庭审中如实陈述情况,争取法院支持变更监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