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明确继母继承份额,继承人可先自行协商,依据法定继承规则,结合各继承人实际情况,如是否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尽到照顾义务、是否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确定合理的分配方案。
(二)若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如对被继承人的扶养情况、各继承人的经济状况等,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