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子女抚养费纠纷作为民事案件,通常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为公民按户籍和经常居住地判定,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主要办事机构等判定,特殊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在子女抚养费纠纷中,“原告就被告”是基本管辖原则。对于公民被告,以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若其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为经常居住地,管辖法院依此确定。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若无法确定则以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而当被告出现下落不明、被监禁等特殊情况时,管辖法院变为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子女抚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方面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