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9月8日时,就醉酒驾车犯罪的有关问题统一了法律适用。今后的行为人醉酒后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这样的行为,原则上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因此,这时的人死与否都无关紧要了,关键是结果是否足够严重。当然,如果没有死人,而且情节叫轻微,还是有可能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家对于自首的时间没有明确限定。自首的时间可能是在逮捕前,也可能是逮捕后,甚至可以在宣判前。只要是公诉机关为掌握的情况,主动说出来都叫做自首。
另外,好像没有听过终身批捕这个词。
这就是开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惩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