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层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父母无能力抚养时,可通过法定途径保障其基本生活与成长需求。
1.可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担抚养责任。现行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这一义务基于亲属关系产生,能让孩子在相对熟悉的家庭环境中获得照顾。
2.若存在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可由其履行扶养义务。法律明确,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需承担扶养义务,这为孩子提供了亲属范围内的另一层保障。
3.若亲属无法提供抚养,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送养。送养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选择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确保收养关系合法有效,以此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