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情节不严重时,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暂时离开看守所,但这并非绝对,需满足法定条件且经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1.取保候审的适用需满足以下法定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2.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范围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取保候审的批准并非仅看犯罪情节。即使犯罪情节不严重,若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较大社会危险性,也可能不批准取保候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