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约定并非必然有效,若存在特定情形将失去法律效力,签订时需遵循合法、自愿、明确且不损害他人权益的原则。
1.约定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无效。比如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或以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财产作为约定标的,这类约定因违背法律根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会被认定无效。
2.受欺诈或胁迫签订的约定可撤销,被撤销后无效。若一方在非真实意愿下签署约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约定,一旦撤销,约定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约定无效。例如为逃避对外债务,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导致第三人无法实现债权,这种约定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利益而无效。
4.约定内容不明确导致无法履行的无效。若约定中双方权利义务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具体财产范围或归属,会因缺乏可操作性而被认定无效。
进行婚内财产约定时,应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双方自愿达成、条款清晰具体,同时避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以保障约定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