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的获取与生效无需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完成后会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送达行为的完成不以双方签字为前提,即便一方当事人拒绝签字,也不会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法定效力及送达流程的终结。
1.拒签不改变文书效力。对于拒绝签字的情况,交通警察会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相关情况,该文书依然具备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效力,不会因一方拒签而失效,后续仍可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
2.异议可依法申请复核。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后,若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送达是法定程序。事故认定书的核心价值在于作为处理事故的法定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送达,确保当事人及时知晓认定结果,签字仅为确认收到的方式之一,而非生效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