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丈夫去世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也有多种类型。这样的规定保障了不同家庭关系下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复杂的家庭组成中,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等也能在继承中得到相应的保障。当丧偶儿媳或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赋予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行为的鼓励和认可。如果在继承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或者对自己是否有继承权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