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仲裁裁决书作出后,对方拖延不签收不影响其生效。仲裁委有多种送达途径来确保裁决书送达。
(2)直接送达被拒时,可采用留置送达,需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后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3)邮寄送达也是可行方式,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作为送达日期。
(4)若上述送达方式都行不通,可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就视为送达。
(5)裁决书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当事人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
在遇到对方拖延签收裁决书情况时,要及时关注仲裁委送达进展。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好相关材料,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