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价值需大于首次抵押债务余额与二次抵押债务之和,避免价值不足带来风险。
(二)核实产权情况:要保证物品产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防止后续出现产权纠纷。
(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品详情、担保债权范围、债务履行期限等重要条款。
(四)办理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后,动产抵押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动产抵押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保障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五)谨慎考量风险:二次抵押存在风险,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都要谨慎考虑,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