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五千条诈骗信息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未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即便未实际骗取财物,也需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定罪依据明确。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情形,符合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因此无论是否实际获取诈骗财物,均构成诈骗罪未遂,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量刑幅度有法定参考。诈骗罪未遂的量刑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定。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发送五千条诈骗信息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因此量刑起点通常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
3.最终刑罚需考量个体情节。在确定具体刑罚时,还需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表现等情节。这些因素会影响刑罚的轻重,例如主动认罪、积极配合调查的,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