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后共同购买且共同还贷的房产,夫妻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分割方式,若协商无果,要及时收集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贡献大小、房屋使用情况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参与还贷的一方要保存好还贷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离婚时要求获得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三)涉及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需保留好出资证明等材料证明房产为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也可留好相关证据,明确是对双方的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