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遗嘱人在世,发现有人未经同意出售已立遗嘱的房子,可通过协商要求返还房屋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若遗嘱人已去世,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发现房屋被擅自出售,先确定买受人是否善意取得。若是善意取得,可要求擅自出售人赔偿损失;若不是善意取得,可要求恢复原状或主张相应赔偿。
(三)在整个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遗嘱、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