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岁男子若已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终止,此时的感情交往与性行为自由受法律保护,不构成法律上的出轨行为。若处于离婚诉讼过程中,婚姻关系尚未正式解除时与他人发生出轨行为,则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已完成离婚登记的男子,其婚姻关系已依法解除,此后与他人建立感情关系或发生性行为均属于个人自由范畴,受法律保护,不会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出轨,也无需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若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时发生出轨行为,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无过错方可能因此获得更多比例的财产分配,而出轨方可能少分财产。
3.无过错方有权就对方的出轨行为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若出轨行为达到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程度,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更易得到法院支持,且赔偿金额可能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