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认为对方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过低,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增加。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当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维持子女所在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导致实际需求超出原定数额等合理情形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代表子女以子女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增加抚养费。
2.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增加抚养费以及具体的增加数额。
3.起诉过程中,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子女实际花费增加的相关证据,例如子女的学费缴纳记录、医疗费用发票等,这些证据可以有效支撑诉求,提高获得法院支持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