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罪行,争取立功以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聘请专业律师,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了解案件进展并获取有利辩护。
(四)保持良好心态,不干扰证人作证等。
(五)根据最终判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若构成犯罪,做好面临刑事处罚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