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36天的时间能够折抵后续判决的刑期,但取保候审期间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1.根据法律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中,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时间可折抵相应刑期。其中管制的折抵比例为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则为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此前36天的羁押时间,会依据最终判决的刑罚类型,按照对应比例折抵入刑期。
2.取保候审期间的时间不具备折抵刑期的条件。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并非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状态,被取保候审人可正常生活,仅需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所以这段时间不能折抵后续刑期。
3.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避免因违规被撤销取保候审并重新羁押,增加不必要的羁押时间。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关注羁押时间的折抵情况,确保判决时相关羁押时间被准确计算入刑期内。